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1年7月14日接到股东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投资")通知,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5%)质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用于融资,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7月14日,质押期限自2011年7月14日至格林投资办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之日止。
格林投资共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25万股,本次质押82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15%,累计质押82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15%。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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